癔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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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病是由精神因素,如生活事件、內心衝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於易病個體引起的精神障礙。癔病的主要表現有分離症狀和轉換症狀兩種。癔症的症狀是功能性的,因此心理治療佔有重要的地位。該病預後一般較好,60%-80%的患者可在一年內自行緩解。

該病多起病於青年期,35歲以上初發者少見,常在心理社會因素刺激下,急性起病,可有多次發作,尤多見於女性,臨上主要表現爲解離性(精神障礙)和轉換性(軀體障礙)兩種障礙,由於它既可有運動,感覺障礙,又可表現爲類自主神經功能,意識,記憶障礙,甚至精神病性障礙,因此臨牀上易造成誤診。

正確的臨牀診斷應建立在充分排除可能出現分離和轉換症狀的各種神經精神疾病和軀體疾病的基礎之上,這不僅要求臨牀醫生要認真瞭解患者有無有關這類器質性疾病的病史,還要仔細觀察有無器質性疾病的體徵或可疑線索,然後進一步採取較可靠的現代檢查方法,如電子計算機腦斷層掃描,磁共振等技術加以證實,在某些器質性疾病早期,器質性損害的證據不易發現,則需進行足夠長時間的臨牀隨訪,才能最後確定診斷,在隨訪過程中,治療取得顯著效果,使症狀完全消除,有助於肯定診斷,因此,癔症的診斷需具備兩方面證據:一是排除性證。

癔症性症狀可見於多種神經精神疾病和軀體疾病,所以只憑臨牀症狀的診斷很難十分可靠,要求臨牀醫生不僅要認真瞭解患者的有關器質性疾病的病史,還要觀察有無器質性疾病的體徵或相似症狀,必要時可進行CT,核磁共振等檢查手段,排除性證據固然很重要,還必須有支援性證據,包括心理社會性因素,症狀暗示性和繼發性獲益3個方面,若三者缺一,診斷可能有疑問,尤其有些病人否認精神因素,需要耐心詢問,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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