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且至少1名成員取得本市城鎮戶口3年以上的家庭;
銅陵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二、低於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家庭;
銅陵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上年度城市人均住房面積的60%的家庭。
申購人申請經濟適用住房應持下列材料:
銅陵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申購人家庭成員身份證、家庭成員戶口原件及複印件;
銅陵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二、婚姻狀況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銅陵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三、申購人及其家庭成員名義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及複印件。無住房的,提供無住房的相關證明。
1、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賃合同。
2、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住房分配情況證明。
3、無工作單位的,提交社區出具的無住房證明。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上一年度收入證明。
1、有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出具的上一年度收入證明。
2、個體工商戶或投資辦企業的,提供營業執照、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及相關稅收繳交憑證。
3、無工作單位的,提交戶口所在地社區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證明。
4、符合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條件,欲申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須持戶口簿、夫妻雙方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在區經濟適用住房辦公室進行預登記,領取《銅陵市郊區經濟適用住房預登記證》。
5、區經濟適用住房辦公室根據市經濟適用住房房源安排計劃,按照已發放預登記號順序將申請經濟適用住房名單彙總分類交其戶籍所在地鄉鎮(辦)和社區(居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