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假榮譽”成傢俱專賣點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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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兩天以來,本報在工商部門的配合下對本市各大裝飾城內使用“涉假榮譽”的木地板進行了報道。而在深入調查中發現,使用“涉假榮譽”自抬身價、哄騙消費的行為不僅僅侷限於建材市場。在傢俱市場,一些被民政部明令取締的非法組織發放的榮譽,卻成了忽悠消費者的“金字招牌”。

在記者的深入調查中發現,利用“涉假榮譽”自抬身價的不僅僅是在地板建材市場。日前,記者跟隨工商河西分局執法局的多名執法人員來到界內一家大型裝飾城。

走進這家名為“快樂驛站”的傢俱專賣點。執法人員發現,牆壁上懸掛有包括“中國兒童傢俱十大影響力品牌”、“中國著名品牌”等多塊獎牌。自己查看這塊名為“中國兒童傢俱十大影響力品牌”的獎牌。只見其中一家頒獎單位的名稱為“全國高科技產業品牌推進委員會”。而“中國著名品牌”的頒獎單位則是“中國國際名牌發展協會”。

那麼,這些頒獎的到底是什麼組織呢?記者瞭解到,2011年5月,民政部專門發出了第211號公告。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民政部依法對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全國高技術產業化協作組織”(英文簡稱CHC)及其非法設立的相關機構宣佈取締。

經過民政部調查得知,“全國高協組織”是一個由李恆光等人長期操控、冒用國家機關名義開展活動,以牟取經濟利益為目的的非法社會組織。該非法組織打着所謂“九部委協作聯盟”的旗號,騙取社會信任。此外該組織還非法設立了大量分支機構。

而這家名為“全國高科技產業品牌推進委員會”恰恰就是該組織的下屬單位。也是民政部明令取締的非法組織之一。此外,這家名為“中國國際名牌發展協會”也同樣是未經註冊的非法組織。

可就是這些非法組織頒發的獎項卻成了商家忽悠消費者的金字招牌。此前,記者在對該店暗訪過程中,店員就曾經以這些“涉假榮譽”來標榜自己企業的產品。工商執法人員當即責令該店將這些榮譽牌摘下,並對此事正式立案調查。

工商部門:使用虛假榮譽宣傳 最高罰20萬

“如果有證據證明,商家使用是虛假榮譽對銷售的產品進行宣傳,最高可以處20萬元罰款。”工商執法人員介紹説,《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四條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虛假宣傳的。工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商家在店堂內擺放或者懸掛的是虛假榮譽,同時又以此向消費者來推薦,那麼就是一種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為。商家也會因此付出慘痛的代價。執法人員還指出,1999年,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就發佈了《關於停止發佈含有亂評比、亂排序等內容廣告的通知》。

該通知內明確指出,除按法律規定和國務院批准的各類帶有評比性質的企業營銷信息發佈活動外,禁止在廣告中使用排序、推薦、認定、上榜、抽查檢驗、統計、公佈市場調查結果等對企業及其商品、服務進行排序或綜合評價的內容。如“全國銷量第一”、“市場佔有率第一”、“市場主導品牌”、“消費者首選品牌”、“中國公認名(品)牌”、“×××推薦產品(品牌)”等內容。

對於發佈該內容的廠商,工商執法部門也將依據《廣告法》進行嚴處。

來源:天津網

“涉假榮譽”成傢俱專賣點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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