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還要不回3000元裝修押金,要了1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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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公館小區物業的“不退款”理由讓李女士很不滿

去年10月裝修時,李女士向物業辦交了3000元“裝修押金”。同年11月,新房裝修完,物業辦驗收合格,李女士拿着押金條到物業公司要求退還押金時,物業辦不是説沒有足額的現金,就説要公司規定要過一個採暖期才能辦理退款手續,“一年的時間3000元的小事都解決不了,太不可思議了。”對於物業公司各種推託的理由,哪個都不能讓李女士信服。

2008年,李女士在雁翔路哈佛公館小區購買了一間50多平方米的商鋪,去年10月才開始裝修,並在物業辦的要求下交了3000元的裝修押金。當年11月,新房裝修完畢,物業辦對新房進行了驗收,結果裝修合格。當李女士提出想要回押金時,工作人員表示,賬面上沒有那麼多現金,每天公司會將所有收取的物業費在下午四點半之前存進銀行,第二天再從零開始累積,等哪天湊齊了3000元就會給李女士退押金。

此後,李女士每次拿着押金條要求退錢,物業公司一直以當天未收齊3000元搪塞。“這麼大的一個小區,收物業費的那幾天每天進賬都有很多錢,怎麼就湊不出來我這3000元?”李女士很納悶,直到前幾天,她找到物業公司,對方又拿出一個規定“新房裝修後必須經過一個採暖季才能退還押金”,這讓她更暈乎了,“我的房子是商鋪,根本沒裝暖氣,退錢跟採暖有什麼關係?再説現在商鋪已經租出去一年多時間了,第一個採暖季已經過了。咋還賴着我的錢不給呢?”

對於物業辦的規定,記者也聯繫了哈佛公館的物業,工作人員稱,領導不在,他們都是按公司的規定辦事,並且希望李女士在2013年度的採暖季過後再聯繫退押金的事。“業主晚交物業費,就要收滯納金。那業主的裝修押金遲遲不退,怎麼沒有‘滯納金’呢?”李女士對物業公司的解釋很不滿。

陝西平鏡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軍説:“時間到了,物業稱沒有足額的現金退裝修押金是不合理的,指定不符合規定的內部條款拖延退款日期,更是荒謬。業主在遇到這種事情時,可先向消協投訴,也可以直接進行起訴。同時,超過的約定時間也可以申請追加賠償款。

來源: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