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调整公积金政策!,楼市调控又有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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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地发布楼市新政的帮助下,房地产市场整体保持平稳。最近地方的楼市调控政策出现需求端的转移,开始从购房者这一边入手。广西南宁也调整了公积金政策,二套房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近日,南宁市住屋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公积金政策调整通知。其中包括职工个人及家庭只拥有一套住屋,且该住屋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内的,允许其在购买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含)以内的第二套住屋时申请使用住屋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屋或第二次申请住屋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贷款利率调整为同期住屋公积金个人住屋贷款利率的1.1倍,最高贷款金额为50万元,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家庭收入的35%等内容。

本次调整在二套房的认定方面,有两道“门槛”:一是购房套数;二是首套房面积。另外,办理二次贷款必须结清首次。从政策来看,放开二套房贷款的同时,也要认房认贷。对于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来说,在办理第二次贷款时,须结清首次贷款,同时,还须满足无房或唯一住屋面积不足120平方米的条件。

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对人们的购房肯定有一定帮助,但是这个认证过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积要满足购房套数,又要满足首套房面积,而且还要结清首次贷款。不过,总的来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还是利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