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加收房產稅,樓市終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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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去年以來,房產稅就成為專家學者的研究物件。而在近日公佈的新政中,明確表態支援房產稅的收取。那麼有關房產稅,人們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房地產稅在我國古已有之,商代的井田制就是典型的房地產稅,地分九塊,最中間的一塊是公田,其餘八塊是私田,公田由耕種私田的八家農戶共同耕種,實質上是以勞動來履行納稅義務。《孟子》說:“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在古代,農業生產高度依賴農田水利建設等公共基礎服務。古人明白,只有讓公共基礎服務擁有穩定的經費保障,把公共生產條件改善了,才能種好自己的私田。因此,公事與私事、納稅與用稅在井田制這種古代財產稅制上具有辨證的統一,顯示了很高的政治經濟學智慧。

房產稅、房地產稅都是和房產有關,國際標準意義上的房地產稅是對所有住房都徵收,以評估價為基礎徵收一種稅,房地產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房價。

另外,徵收房地產稅的作用主要是為抑制房地產泡沫,這也是徵收房地產稅的最大考慮,通過徵稅能夠對炒房投機需求進行一定程度的抑制,有可能會導致房價下降。其次,房地產稅對於房價的降低,並不會有一針見血、立竿見影的效果。影響房價的因素有許多,徵收房地產稅只是採取的方式之一。

房地產稅立法和房地產稅改革,涉及到歸併現行涉及房地產的各稅種。在稅務“減免”“歸併”方面,首先是房地產的在建環節,業內人士認為概率非常高的是“歸併城鎮土地使用稅”;其次是在房地產交易環節,包括兩方面內容:通過增加保有環節稅負,起到增加持有成本、去除住房投資屬性的目標;通過持有成本增加+交易環節稅負降低來促進更多住房進入市場流通,從而增加市場供應,穩定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

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八個字,說明未來地方可以通過設立自身合適、合理的房地產稅徵收方式、稅率,解決房地產稅在不同城市適用的問題。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分為流轉環節和保有環節兩大類稅目。在房地產領域,從“開發建設、買賣交易、持有”這三個環節,每個環節都有相關稅種,這些稅種被稱為房地產稅。比如,流轉環節稅目裡,有大家比較熟悉的印花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保有環節稅目則分為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和城市房產稅等。

而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物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也就是說,“房產稅”其實是“房地產稅”的一個組成部分,保有環節的稅收才是大眾頻繁提及的房產稅。

以我的觀察來看,最近一年,房地產調控與往年相比出現了更明顯的實效。“房住不炒”“租售並舉”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房地產調控已經從過去的短效機制向長效機制轉變,而房地產稅就是長效調控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

按照目前業內人士對官方訊息的認知共識,房地產稅很可能會這樣徵收:各地房地產稅稅率差別會比較大,所以要全國人大、地方人大“充分授權”;“分步推進”則是從炒房問題比較嚴重的大城市開始推進,讓大家逐步適應、接受;按照評估價收稅,僅僅看房地產的原值,不考慮房屋價格巨大變化因素,顯然不合理;在徵收房地產稅的同時,降低建設、交易環節稅費;長期來看,不僅住宅要徵收房地產稅,商業地產(商鋪、寫字樓、商務公寓)也要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