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認籌開盤能買上嗎,認籌好還是開盤再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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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籌好還是開盤再買好? 沒認籌開盤能買上嗎

買房置業永遠是當代社會最熱門的話題,說起這個話題,往往三天三夜人們都說不完。當你看中某一個樓盤的時候,在買房子開盤之前你會不會進行認籌呢?有人說這樣買的便宜,那認籌買的和開盤後買的有哪些不同之處?有沒有房產權證呢?此外還有哪些缺少的地方?

樓盤的開盤是指樓盤在建設中依法取得了“五證”(五證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後正式推向市場的銷售行為,開盤當天公佈正式銷售的價格以及優惠政策。

開發商的專案在還未達到預售條件之前針對想購房的客戶收取數千或數萬的誠意金,對購房者來說這是一種房屋認購意向,所購房的價格、房號(甚至面積)等主要因素均處於不確定狀態,都要等到專案取得預售資格之後才能確認。

認籌的形式主要有內部認購;VIP認購;認籌等。購房者在開發商那裡填寫個人資料,交納一定的誠意金後將領取到一張叫VIP卡、VIP護照、VIP消費卡或認籌卡等名稱的“證書”,之後等開發商開盤預售或解籌。

認籌其實就是開發商的一種說辭了,就是可以銷售了。說是認籌,通常情況下是開發商還沒取得銷售許可證,或者缺少其他一些要素,但是開發商想緩解銷售壓力,同時也瞭解一下市場行情,而拿出一些房子賣。你要考察好開發商以往的開發經歷和實力。不知道你說的是哪裡的開發商,在北京,開發商通常是在銷售證辦理中,但還沒有拿到,又著急賣的請款下會有認籌。認籌也分很多形式,有的可以直接定下房子,有的僅僅是優先選房,總之會有一定優惠。

認籌是是房地產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旨在收取一定的“認籌金”,其目的是為了圈住一部分客戶。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認籌好還是開盤再買好? 沒認籌開盤能買上嗎 第2張

認籌的陷阱:

陷阱一:“認籌”樓盤大多沒有預售許可證搞“認籌”的樓盤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特徵——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

陷阱二:變相佔用消費者資金取得“認籌”資格時,消費者都將被要求交納一筆數額不菲的“認籌誠意金”。一般為數千、數萬至幾十萬不等。

陷阱三:排隊之“謎”幾乎所有的樓盤在“認籌”之時都要排隊,坊間也流傳著不少人僱用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排隊、甚至有人提前徹夜排隊“認籌”的說法。

陷阱四:故意控制房號記者從知情者處獲悉,不少開發商及代理商在“認籌”時,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銷售的數量有些樓盤往往只放出1/3的房屋,這1/3的房屋銷售完了之後就對外聲稱“全部售罄”,從而故意製造樓盤熱銷的假象。“越說房子賣完了,消費者越急,越急就越想買。但等不到多久,就會發現有人願意轉手,但價格自然高出了很多。”專家警告說,“這往往都是開發商或中介在當中做的手腳。”

陷阱五:開發商隨時提價,優惠成“空中樓閣”所謂的“認籌”一般都有折扣。一般的樓盤都會以折扣2至3個百分點等優惠方式吸引消費者前來“認籌”。不過,有專業人士指出,這種“優惠”其實完全是虛幻的。

因為,在“認籌”階段,開發商一般不會公佈銷售價格,如果“認籌”的人數超過預期,開發商將立即提價。如此一來,之前的所謂優惠無疑是“空中樓閣”。

建議建設局查詢否預售許證再購買,沒預售許證銷售房屋行效發商,未取預售許情況同購房簽訂認購書並收受定金或購房款變相預售發商訴訟前未取預售許證明則合同效。根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司解釋:第九條規定發商故意隱瞞沒取商品房預售許證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證明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效或者撤銷、解除請求返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要求發商承擔超已付購房款倍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