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要寫明哪些要點,租房合同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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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些租房的人們來說,一說到租房合同的話,相信他們都不會覺得陌生吧。畢竟在進行租房的時候,我們肯定會遇到租房合同的簽約這一項工作。那麼一般情況下,租房合同會寫明哪些要點和注意事項呢?我們不妨一起來關注一下吧。

租房合同怎麼寫?租房合同要寫明哪些要點

租房合同怎麼寫?

在進行租房合同的編寫的時候,我們要怎麼辦?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不過租戶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並不固定,如果是長於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籤一年的,租戶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戶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願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麼租戶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對於普通的租戶來說,傢俱家電、水電煤氣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須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會比較關注;但是卻往往會忽視電話、寬帶這兩項;因爲在簽訂合同時不好確定電話、寬帶的狀況,往往在簽訂合同後才發現房東或原租戶拖欠了大量的電話費,或者是寬帶無法順利安裝,對後期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不便。這個是寫租房合同需在注意的地方。

另外,這一點也值得我們關注。租戶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內,此時租戶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傢俱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牆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竈、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後,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戶進行賠償,如果合同沒有事先約定,吃虧的還是租戶。

租房合同要寫明哪些要點

租房合同的要點之一:租房這件事和買房一樣,都是需要仔細和耐心的活計。租房不能急於求成,如果確定要換房子至少要提前半個月去網上或者中介公司那裏找房源。找房子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找到的,更何況找到之後還要去看房。要給自己留有充足的時間進行對比。

租房合同的要點之二:查清房屋的產權人,以及房屋基本狀況。承租人需要注意與你簽訂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產權人,如果不是,則可能存在着代理關係或者轉租關係。若存在代理關係的,需要有產權人委託簽約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若存在轉租關係的,則需要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租房合同的要點之三:明確違約責任的處理。合同應當根據不同的違約情形,約定不同的違約責任。比如,如果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結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約定每日按高於租金標準收取違約金;如果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約定一次性承擔較高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爲違約金。此外,對於傢俱、家電等附屬設施、設備的維修義務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對於每一個租房的人們來說,當我們要進行租房合同的簽約的時候,我們要關注租房合同中的相關注意事項。對於那些特別的字眼等等,可以多多研究;而對於那些模糊的字眼,我們要詢問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這樣纔可以讓我們更好完成租房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