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裝多種“免費”旗號欺騙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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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不少家裝公司都打着“免費量房”、“免費設計”、“免費報價”之類的“免費”旗號。大多沒經驗的業主,想着反正“免費設計”,抱着看裝修效果的好奇,預交訂金嘗試了。其實,這些“免費”都是不能免費拿走的,免費陷阱早已暗藏在裝修合同中。

昨日,市消委會祕書長鄧國平和消委會法律顧問廣東尚寬律師事務所鄧雲龍律師,對行業內涉及裝修設計費的霸王條款進行點評。

 需按設計師要求購原材料?涉嫌強買強賣

記者:套內設計裝潢,甲方需按設計師要求的材料、類型、品牌和風格等購買原材料及飾品,否則,裝修效果與設計方案不符的,乙方一概不予負責。

鄧國平:此條款有間接強迫消費的嫌疑。據瞭解,裝修公司與材料店掛勾、計提成的做法,已是行業的潛規則。裝修公司要求消費者選購由他指定的材料、品牌等行爲,涉嫌強買強賣。

一經上門測量訂金不退? 應以支付合理勞務費爲限

記者:本工程甲方預付5000元裝修訂金。一經上門測量,訂金則不予退還。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合格後,訂金作工程款抵扣。但裝修期間,如甲方要求中止合同的,除結算已施工或投入的工程款外,訂金不得作工程款抵扣,用以支付工程設計費處理。請鄧律師對該條款予以點評。

鄧雲龍:“一經上門測量,訂金不退”,顯然對消費者不公平。萬一因某問題消費者與裝修公司無法協商一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以“沒收5000元訂金”爲上門測量服務的代價,顯然超出了法律規定的違約責任範圍,應以支付合理的勞務費爲限度。

其次,消費者提出中止合同,裝修公司則“沒收訂金”,完全排除了裝修公司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過失、質量等違約問題,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最後,訂金和設計費,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係。裝修期間中途中止合同,應分清違約原因及責任,由違約方合理、合法承擔,通過協商或司法等途徑來解決。

 消費提醒

不要輕信“免費設計”

對於消費者如何規避裝修設計風險,鄧國平建議消費者首先要選擇有信譽、有實力的裝修公司,要清楚地瞭解設計師的水平及各項服務。在下訂前,消費者應與裝修公司達成初步書面協議,不要僅僅拿着一張《訂金收據》,就開工裝修。協議內容包括收費標準、工藝、測量費和設計費、重要承諾等,以及中止合同訂金的處置問題。

另外,簽訂裝修合同,必須把裝修設計費內容寫進合同,尤其是中途中止合同時,設計費收取與否及收取標準,要明確約定,不要輕信裝修公司“免費設計”的口頭承諾。最後,合同必須明確約定雙方的違約責任,不要籠統概括,且看清違約責任條款是否公平、合理,比如今天提到的裝修公司單方把訂金與設計費掛勾的情況,對顯失公平的做法和條款,應協商一致再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