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社會理性看待家電召回,大家談家電召回制度

裝修集 人氣:2.15W

汽車出了問題可以“召回”,家電產品也能“召回”嗎?7月2日,國務院法制辦在其官網上公佈了《家用電器產品召回管理規定》意見徵求稿,面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這在很大程度上,標誌着未來我國將在家電行業實行召回制度。

據悉,生產者應當對其生產的家用電器產品履行召回義務,銷售者、修理者等相關經營者應當協助並配合生產者履行召回義務,並要求召回措施境內外同等待遇。未按規定實施召回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對此,業界和普通市民表現出了極大的關注,紛紛對家電召回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大家談家電召回制度 倡議社會理性看待家電召回

顧客們觀看某傢俱廠召回傢俱的公告

召回制度怎麼看?

家電在我國由於沒有召回措施,產品出現缺陷或者問題時,大多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三包”條款來解決。不過,這些條款規定的產品退換貨時限往往只有幾天,而許多電器的缺陷通常要在數月甚至數年才能顯現,顯然不太適用。召回制度實行後,將成爲產品“三包”政策的升級版,更具有法律效力。

廠商聲音:對消費者和企業都有利

美的中國營銷總部副總裁、新聞發言人王金亮表示,就召回制度本身而言無論對企業,還是消費者都是有利的。“因爲一旦有哪個企業生產的產品被責令召回,對公司品牌影響將很大。”

海信科龍廣州分公司總經理黃新華表示,對消費者而言是一種保證措施,召回制度對大品牌其實是有保護作用的。受影響最大的應該是那些平時對產品質量把關不嚴的企業。

市民聲音:小家電可能很難召回

市民寧先生說,召回制度一方面能夠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另一方面也能夠督導企業生產和經營等方面內容,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和企業的效益。

但市民黃小姐卻認爲,對於一些大的企業可以實行召回制,企業和消費者都會比較重視,但是小家電可能很難實行召回,消費者可能對此也會“不感冒”。

3萬元罰款“溼溼碎”?

根據草案規定,家電生產廠商如果存在未按規定實施產品召回、不停止生產銷售存在缺陷的家用電器產品、拒不配合缺陷產品調查等行爲,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對於銷售額動輒上千萬元的家電行業來說,“小小的”3萬元罰款能否起到懲戒作用?

記者注意到,汽車召回制度中規定的最初罰款也是3萬,在最近的修改案中變爲了50萬———100萬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