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苦不堪言,遭遇裝修公司拖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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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都給裝修公司了,可他們就是不來幹活。一個星期前說給安裝大門,現在又沒影了!看到被他們裝修得一塌糊塗的房子,我就想砸了!”日前,市東方紅大街一旅店店主潘先生撥打本報熱線說,裝修公司一再拖延工期,令他非常苦惱。

交了預付款,裝修公司卻拖延工期

潘先生告訴記者,5月29日,在熟人介紹下,他和本市一家裝修公司簽訂了13萬元的旅店裝修合同,並提前支付了9萬元現金,口頭約定40天完工。但到了約定日期後,潘先生卻發現裝修還未完工,甚至旅店的大門都沒安裝。潘先生說,他原本打算七月下旬開始營業,可是工期一再拖延,讓他損失非常大。後來,在潘先生的強烈要求下,該裝修公司負責人儲先生和他補簽了合同,書面約定8月15日前全部完工,否則逾期賠款按720元/天計算。然而,簽了書面保證後,裝修公司卻以沒錢爲由繼續拖延。“裝修公司的人已經二十多天沒來了!”潘先生說,無奈之下,他只好自掏腰包購買塗料粉刷一樓牆壁。

怪哉,裝修公司竟已註銷

9月20日上午,記者來到潘先生的旅店,發現旅店確實沒有安裝大門,外圍牆壁只粉刷了一半,電閘懸在空中沒有固定。由於裝修公司一直未安裝旅店大門,爲了保障財產安全,潘先生只好睡在門口。

“這都裝修的什麼啊?大門不給裝,一樓連一個插座、吸頂燈都沒有,每個房間頭櫃、電腦桌,也沒了影!”潘先生氣憤地說,新安裝的馬桶和洗手池有的沒用就壞了,部分牆紙鼓皮,窗戶邊框也沒更換。

潘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去有關部門查詢過該裝修公司的資訊,發現該裝修公司在去年已經註銷。“我今年五月份簽訂的合同,怎麼去年就沒有了呢?”潘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只好按合同上註明的地址找尋但未找到,附近居民也表示沒見過這家裝修公司。

隨後,記者撥通該裝修公司負責人儲先生的電話。“不要只找我個人,要找就找公司,我個人已經沒錢了。如果他想繼續裝修就另外再付錢,我找人給他裝。”儲先生表示,公司和潘先生在裝修事宜上有分歧,導致無法繼續施工,如果潘先生有不滿意的地方,可以去法院起訴。

律師:店主已與裝修公司負責人形成事實合同

市消協一工作人員說,如果找不到裝修公司的具體經營場所,消費者就很難維權,只能報案或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該工作人員表示,裝修時,最好找有營業執照、且有經營場所的裝修公司。另外,簽訂的合同一定要注意細節,最好明確裝修中的產品質量、材料、品牌、價格以及工期等具體事宜,出現問題也容易維權。

山東君誠仁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保剛認爲,如果裝修公司已在工商部門註銷,則該公司沒有主體資格,雙方簽訂的也是無效合同。但潘先生和簽訂裝修合同、負責具體事宜的儲先生形成了事實合同,他可以要求對方按照合同繼續爲其裝修房屋;如果對裝修情況不滿意,也可以解除事實合同,要求對方拆除房屋恢復原狀,並返還裝修款。雙方觀點有分歧時,可以協調,也可以透過司法途徑進行維權。(來源:牡丹晚報 記者 張圓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