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流浪犬收容30天無人認領將殺死引爭議

裝修集 人氣:2.77W

條例規定對無證犬和流浪犬“集中收容”,30天內無人認領,則“按照規定處理”。上海市政府法制辦進階法律專務劉劍在此前的解讀會上就表示:所謂的“按照規定處理”就是“捕殺”。對此,引發網友熱議。

據公安部門調查推測,上海全市無證犬隻的數量超過60萬條。狗越來越多,帶來的各種社會問題也日益突出。2006年至今,每年狗傷人的事件都超過10萬起,去年發生近14萬起。

有網友發表微博直言,“每年狗傷人的事件都超過10萬起,數千人因狂犬病身亡,是人的權益大還是狗的權益大?若反對的人中有親人被狗咬傷並導致狂犬病發病死的,請問你會有何感想?”更有甚者說:“流浪狗渾身髒惡臭,對無主的流浪貓狗就應該堅決捕殺!”

另外有一些網友希望能區別對待:“對有傳染性狂犬病的病犬,或者惡犬應該給予捕殺,但是對於一般的流浪犬是否能夠最終不要給予捕殺。因爲流浪並不是一種罪過,不能因爲流浪犬無主,就認爲它沒有在這個世界上存在的理由。”

網友:錯的不是狗

11月29日,《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進行立法聽證。據瞭解,對於無證犬和無主的流浪犬,法規草案規定“集中收容”,30天內無人認領,則“按照規定處理”,即捕殺。對此,新民網上海灘不少網友表示“高度關注”,話題已攀升至“熱門話題”榜首,支援、反對方各抒己見。

截至11月29日16時30分,共有162條微博參與了“支援流浪犬30天內無人認領捕殺”的討論。有網友直言,“每年狗傷人的事件都超過10萬起,數千人因狂犬病身亡,是人的權益大還是狗的權益大?若反對的人中有親人被狗咬傷並導致狂犬病發病死的,請問你會有何感想?”也有網友在表示支援的同時認爲,養狗的市民需要自重,不能養了不負責任,隨便養隨便丟,而隨便讓狗繁殖的是最可惡的。

在支援者的陣陣“喊殺聲”中,也有293條微博對捕殺行爲表示反對。有網友表示,“其實錯的不是狗,是養狗的人,應該處罰遺棄狗的人!”也有網友對“30天”這個數字表示疑問,“小狗丟失後,是要花很長時間和一定數量的金錢才能順利的找回小狗的,30天的時間太急了!”對於如何處理流浪狗,有網友建議,應成立保護小動物協會和收容所,收容流浪在外小動物,爲它們採取免疫,防疫,和絕育措施,讓失主來認領,或者讓喜歡小動物的人士來領養,而不是捕殺它們,“捕殺小生命太殘忍,太無人性,它們是無辜的,爲什麼要去慘殺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