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 目錄
- 1、申請廉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 2、廈門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 3、深圳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 4、上海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1申請廉租房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具有5 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築面積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請人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並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一)單身(含離異)申請人未滿35週歲。但經民政部門認定的社會救濟、社會救助的孤兒除外;
(二)離婚不足2年的;
(三)在5年之內有住房轉讓行爲且轉讓住房的建築面積超過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的,不納入保障範圍。但申請家庭成員中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轉讓住房並提供有關證明的除外;
(四)領取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金的被拆遷人,在拆遷補償中已按《石家莊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實施辦法》四十五條規定政策獲得補償安置的;
(五)掛靠戶口所掛靠的地址不存在或不是居住房屋的;
(六)擁有轎車或經營性機動車的;
(七)興建、購買商業用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
(八)出資安排子女出國留學或就讀高收費學校的;
(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不得申報的情況。
(一)廉租住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廉租住房申請家庭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① 申請家庭自申請之日的上月起連續6個月人均月收入低於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擁有機動車輛、出租房屋和臨時的較大財產收入(如福利、體育彩票中獎等),家庭財產低於12萬元(含12萬元)。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成員擁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類房屋、車輛、有價證券等財產。
② 申請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請家庭成員在戶主戶籍地具有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且實際居住,並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農業常住戶口3年以上,其他成員戶口遷入此住處須滿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設退休(職)回滬定居並遷入戶口的人員,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請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員之間須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目前爲960元/月),並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請條件的,可申請廉租住房:
① 曾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稱號的退休職工。
② 烈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一至四級殘疾軍人。
③ 曾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級三八紅旗手稱號的退休職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歸國老華僑。
2廈門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一、申請廉租住房與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條件
根據現規定,申請廉租住房的條件:(一)申請人家庭屬我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二)人均居住面積低於8平方米;(三)申請人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且滿5年。
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條件:(一)申請人家庭收入符合中低收入標準;(二)家庭資產在中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4倍以下;(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12平方米以下;(四)申請人家庭中至少有1人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且滿3年。
具體情況:3人(含3人)以下,家庭收入5萬元以下,家庭資產20萬元以下;4-5人,家庭收入6萬元以下,家庭資產24萬元以下;6人(含6人)以上,家庭收入7萬元,家庭資產28萬元以下。
二、以上條件如有調整,將另行公佈。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可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
(一)屬於廉租住房安置對象的家庭,尚未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直接申請保障性租賃房,並能獲得優先配租;(二)取得廉租住房實物安置的廉租戶,住房人均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的,符合條件可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在獲得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時應騰退其廉租住房;(三)取得廉租住房租金補助安置的廉租戶可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在取得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時停止發放租金補助。
三、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家庭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應提供申請材料和程序:
提供申請材料主要有(一)《廈門市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申請表》;(二)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結婚證;(三)所在單位開具的收入和住房分配情況證明,無單位的應提供相關證件或相應證明材料;(四)屬於殘疾、優撫對象、軍烈屬、低保家庭的,應提供相關證件或相應證明材料;(五)其他相關材料。
申請程序: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由居委會受理、發輪候號碼,並按程序進入資格審查審批程序。
四、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的廉租戶申請到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租金補助標準。
社會保障性租賃房按市場租金標準計租,廉租戶申請到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只要自付市場租金的10%,市、區兩級財政補助市場租金的90%。
3深圳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深圳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市民政部門覈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家庭成員或單身居民具有本市戶籍且實際在本市居住,家庭成員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係;
3、家庭成員不擁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
4、家庭成員含60週歲以上老人(含孤寡老人)或中重度殘疾人(一、二、三級)或重點優撫對象。
備註:申請廉租住房以家庭爲基本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家庭應確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成員作爲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作爲共同申請人;家庭成員均無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應以其監護人作爲申請人。
廉租房標準: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人均配租面積標準爲15平方米,每戶配租面積標準爲40平方米,原則上不超過45平方米。
內容參考《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辦法》(深國房〔2008〕38號)。自本辦法生效之日起,新開工的廉租住房單套建築面積一律不超過40平方米。
4上海申請廉租房的條件
根據《市政府關於調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請條件和配租標準的通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城鎮居民家庭,可以申請廉租住房:
(一)申請家庭成員之間具有法定的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係,且共同生活;
(二)申請家庭成員在本市實際居住,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滿3年,且具有申請所在地城鎮常住戶口滿1年;
(三)申請家庭人均居住面積低於7平方米 (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財產低於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財產低於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請家庭成員在申請前5年內未發生過出售或贈與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難的行爲。
《通知》規定,同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年滿35週歲的單身人士(包括未婚、喪偶,或者離婚滿3年的人士),可以單獨申請廉租住房。
對於配租標準,《通知》規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積爲申請家庭(含單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積與廉租住房保障面積的差額面積。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按人均居住面積10平方米計算。申請家庭(含單身人士)配租面積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積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積計算。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積的基本租金補貼標準,黃浦、靜安、徐匯、長寧、普陀、閘北、虹口、楊浦、浦東新區9個區爲62元;閔行、寶山、嘉定3個區爲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賢、崇明5個區(縣)爲32元。其中: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於15840元 (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實施補貼;3人及以上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間,或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間的,按基本租金補貼標準的70%實施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