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型別房屋的過戶流程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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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型別房屋的過戶流程詳解

一手房二手房市場成交量討喜,買房前需要注意很多問題,買房交易時也存在很多問題,針對房屋過戶出現大量問題,搜房網總結了在買房過戶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希望對購房者會有一些借鑑和幫助。

房屋過戶流程詳細介紹

一.繼承房屋過戶流程

1、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登出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檔案;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3、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檔案: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影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房地產繼承過戶的費用,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有一些費用發生,主要是房地產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估價費用及房地產過戶的稅費:

(1)、繼承權公證費用;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 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以上規定是對如何辦理房產證繼承過戶手續的具體規定。

二.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字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字,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稽核,稽核內容如下:

1、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3、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範圍;

4、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5、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6、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稽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根據以上各項費用您自己一算便知。三.二手房屋過戶流程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目前二手房買賣所涉及的稅費主要有:

1、營業稅(賣方):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徵;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3、契稅: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買價徵收3%由買方承擔; 4、交易費:6元/平米,雙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稅:稅率,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6、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8、核檔費:50元/宗。

9、貸款擔保費 貸款額1% 擔保公司 10、評估費 評估值0.5% 評估公司。

11、中介費:各個中介公司收費標準不同,建議您以中介收費為準。

三.二手房屋過戶流程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 目前二手房買賣所涉及的稅費主要有:

1、營業稅(賣方):財政部、國稅總局2008年12月30日聯合下發通知,二手房營業稅新的執行標準從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對此前購房需滿5年免徵營業稅的政策放鬆: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2、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稅-合理費用)計徵;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徵收,賣方承擔。

3、契稅: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買價徵收3%由買方承擔; 4、交易費:6元/平米,雙方各付一半。

5、印花稅:稅率,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徵,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 6、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徵。賣方承擔。

8、核檔費:50元/宗。

9、貸款擔保費 貸款額1% 擔保公司 10、評估費 評估值0.5% 評估公司。

11、中介費:各個中介公司收費標準不同,建議您以中介收費為準。

四.商品房屋過戶流程

1.買賣雙方先簽訂正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裡面詳細寫好違約責任、房屋面積、地理位置、價錢。。。)交付賣方定金。(自己感覺合理就可以)首付(如需貸款可以先給首付或貸過戶完立刻給首付)

2.買賣雙方約好週一至週五到當地過戶大廳辦理過戶手續,(需要帶上身份證(夫妻雙方)產權證。當初賣方買房時的購房合同)以上都是原件!另各影印2份,購房合同除外。

3.到過戶大廳地稅處核稅。(再簽訂一個購房合同,這個合同可以少寫點房價,可以少交點稅費),商品房在購買兩年內需要交納總房款的: 營業稅:5.6%

契稅:1.5%(140平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買賣雙方各0.05% 個人所得稅:1% 或房屋差價的20% 土地增值稅:1%(這個不同,也有的不用交)。如果購買的商品房是標準價、優惠價、成本價房 應交納土地出讓金 標準價 每平米補63元 優惠價 每平米補63元 成本價 每平米補9元。買賣超過5年就只有契稅和印花稅,(一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出讓金國家規定都由賣方交。但現在好多賣方根本不交,或直接加到房價裡面)

4.核稅完後拿上契稅票和產權證、購房合同到房管局過戶專臺辦理過戶就可以了。一般房產證收回3天后由新房產證持有者到房管局領取。

5.如果不貸款就可以把全款給賣方了。

過戶需要提供資料主要有:房屋所有權證、買賣雙方身份證明、房屋出售方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核檔證明、買賣契約以及其他房屋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提供的資料等。大家可以參考以上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