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月可免徵2000,個稅扣除公佈:父母年滿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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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個稅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開展,個稅專項扣除的具體條規也將出爐。根據這些訊息稱,當父母年滿60歲之際,每月就可享受免徵2000元的政策扣除。

個稅扣除範圍,父母年滿60歲可以最高每月2000元的免徵額,父母一方年滿可以嗎?是的,只要有一方年滿60歲就可以。不過相應的免徵額,實際上是按照定額扣減的,只要是獨生子女,可以直接享受2000元的免徵額度。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可以共同約定分擔額度,但是每人不得超過1000元。

2018年12月份,定稿後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徹底定稿。變化主要是:將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提升到了一年最高8萬元;將住房租金扣除按照城市不同標準,分別提升到了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

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扣除醫保報銷後的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萬元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彙算清繳時,提高至在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此外,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符合條件的住房租金根據城市的不同,按每月1500元、1100元和800元標準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方面,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父母的支出,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獨生子女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按照新規,記者算了筆賬:假設李某在北京工作、為獨生子女、有一個孩子正在上國小、父母已滿60歲、在北京沒有購買住房、租房居住、正在攻讀在職研究生學歷,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四項專項附加扣除。

假設李某月工資2萬元,在不考慮“三險一金”情況下,今年10月1日個稅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計算,每月應繳納個稅3120元;10月1日以後取得工資,按每月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調整後的稅率表計算,應繳納個稅1590元,稅負水平降低近50%。

在此基礎上,2019年1月1日後取得工資,李某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後,其中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1000元,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15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共計扣除4900元。

如此計算,李某每月應繳納的稅款降為800元,比今年10月1日後的1590元個稅又減少790元,稅負下降49.7%;比今年10月1日個稅改革前應繳納的3120元個稅少繳2320元,稅負水平降低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