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企“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將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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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4〕69號),這是自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國務院出臺的一份高規格檔案,環保市場已迎來政策利好,未來第三方環境保護企業或將迎來發展機遇期。

該政策基本原則如下:一、堅持排污者付費,受委託第三方治理企業只需按合同約定進行專業化治理;二、堅持市場化運作,尊重企業主體地位,避免違背企業意願進行“拉郎配”;三、堅持政府引導推動,加強政策扶持,強化市場監管。

政策重點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推進環境公用設施投資運營市場化;二、創新企業第三方治理機制;三、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場;四、強化政策引導和支援。

內容中,針對第三方治理的範圍進行了明確界定,包括“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城鎮污染場地治理和區域性環境整治”、“工業園區等工業集聚區”、“拒不自行治理企業,委託環境服務公司進行污染治理”。對於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引導和支援,政策中規定的也較爲具體,對於第三方治理項目的投資,中央和有條件的地區均會給予運營補貼,同時創新金融服務模式和發展環保市場,逐漸引導社會資本進入,並對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治理企業上市融資、發行企業債券等業務實行優先審批。

在市場秩序的規範和監管體系的完善上,政策也明確規定,對環境公用設施,一律採用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的方式確定特許經營方或委託運營方,避免低價低質中標。並將研究制訂第三方管理辦法,發佈標準的合同範本,規範企業與第三方治理機構的合作關係。同時,還將健全政府、投資者、公衆共同參與的監督機制,實行准入、運營、退出的全過程監管。

作爲一家在陶瓷行業從事污染治理的環保企業,佛山賽因迪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陳志田表示,他們非常歡迎國務院推出的這項政策,之前由於建陶行業在2014年整體表現不盡人意,不少陶企不願意花錢投產環保設備,同時各地規範也不統一,導致行業在環保方面也缺乏標準,而現在一方面可以得到政府財稅方面的政策鼓勵,包括資本方面的支援,另一方面,規範了第三方治理的運營模式,又可以降低企業的運營風險和後顧之憂。

近年來,各地區、有關部門在第三方治理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還存在體制機制不健全,法律、政策有待完善等問題,一直以來,第三方環保企業的發展也處於小步慢跑的階段。根據陳志田的說法,國務院這次出臺該項新政策,主要由於之前國家環境污染的整體防控形式不容樂觀,治理效果不盡人意,而依靠簡單的地方行政監管和企業自發行爲,已經不能滿足儘快改善日益嚴重的污染狀況要求。

對於該政策在未來是否會爲廣大第三方環保企業開啓發展的機遇期,以及政府開始涉足企業與環保公司的市場合作領域將會帶來哪些問題和影響,還有待時間的觀察與行業人士的進一步解讀。但對陳志田所在的環保公司來說,這項政策的發佈,至少從政策方面爲環保設備製造企業提供了新的商業模式和契機,這將改變以往單一銷售設備的傳統方式,提供環保整體運營服務意味着新的商機和更大的市場。

來源:陶城網-陶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