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條款”最低消費標準,家裝地板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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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地板市場目前正出現一種“霸王條款”,目前家裝地板設定最低消費標準的情況已成爲了行業潛規則。有媒體報道,近日,消費者陳先生遇到了一件怪事,他在一家家裝公司購買了地板,但安裝時工人卻表示他買的地板不足商家規定的最小面積,在材料費和安裝費之外,要加收50元的額外費用。

陳先生說到,上個星期他在津濱大道一傢俱商場買了20平方米的地板用於房廳修飾,地板總價爲3000元,他一次性向商家交了全款。但安裝工人來家中安裝後,卻又向他索要50元的額外費用。他詢問這是什麼費用,得到的答覆是:商家規定安裝地板的最小面積是30平方米,由於他安裝的面積不足最低標準,因此要加收額外費用。

走訪12家家裝建材商鋪看到,店內地板樣品旁都有詳細的價格標籤,有的還附有地板材質和安裝費等說明,卻沒有一家標有最低安裝面積。當詢問購買的地板太小是否要加收費用時,其中9家表示確實有這項費用,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地板小於商家規定的最小面積,就要加收這一費用。同時還發現,商家不同,規定的最小面積也不同,收取的費用也不同。一般商家規定的最小面積爲30~40平方米,加收的費用在50~100元不等。

但本市部分律師表示,商家設定最低安裝面積費用,又不提前告知消費者的做法並不合法,《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產品必須明碼標價,公開透明。而商家未經消費者同意就隨意加收最低安裝面積費用,其行爲涉嫌“霸王條款”。

對於這項費用,有商家說到,不管裝多少地板,安裝工人都需要半天以上的時間,如果面積太小,對工人的勞動力相當於變相的浪費。設定最低安裝面積費用,其實就是“補償”一些工人工時消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