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懂銷售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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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懂銷售面積

在買房置業的時候,房子大小是人們最關心的一個指標。不過在面積這個問題上,有居住面積、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等各自各樣面積,在眼花繚亂的面積中,哪個是消費者最爲關注的?

商品房的銷售面積即爲購房者所購買的套內或單元內建築面積與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即商品房按“套”或“單元”出售,商品房銷售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包括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即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1、住宅套內的使用面積,按建設部《住宅建設設計規範》的規定計算。

套內牆體面積爲各套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用牆及非共用牆兩種。共用牆是指各套之間的分隔牆、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共用牆牆體的佔地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的佔地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包括兩大部分:

其一是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爲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其二是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拓除已作爲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爲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規定,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包括: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共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等。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有共有牆及非共用牆兩種。 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爲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曩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響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不應計入的公用建築空間包括: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中、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爲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爲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其他購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經營性用房,需要進行分攤的,應在銷(預)售合同中寫明房屋名稱、需分攤的總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