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拿回定金之後又反悔,定製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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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定製傢俱,覺得商家不按合同約定變向漲價而要回了定金。如今因爲婚期將近,找其他商家已來不及,再找當初的商家卻吃了閉門羹。昨天,貴陽消費者王女士撥打消費維權站維權專線6624315反映自己的遭遇。

據王女士介紹,6月,她女兒在鴻通城一家名叫維意定製的店鋪定購了一套傢俱,簽訂的合同上約定總價爲3.1萬元,且約定可以增減傢俱項目,但總價不低於2.5萬元。

上星期,王女士的女兒去店鋪付款時取消了一個5000多元的櫥櫃,可算下來總價還是3.1萬。覺得對方在其它傢俱項目價格上做手腳,與對方協商無果,一氣之下要回了當初繳納的2.7萬元定金。

事情原本就此結束,可王女士再去其他店鋪定製時,卻因其女兒10月就要結婚,時間太緊做不出來。她只好再次去找維意定製希望對方“履行合同”,卻吃了閉門羹。

昨天上午,記者與王女士一起來到維意定製。該店一名榮姓經理解釋,王女士雖然取消了5000多元的櫥櫃,但是其定製的其它傢俱均有改動,幾乎每樣傢俱都在原設計的基礎上增加了板材,而且還新增了一個邊櫃,算下來價格並沒有改變。

王女士質疑說:“就加了一個邊櫃和一個盒子,原項目增加的板材也很少,怎麼也不可能價值5000多元。”。

“當初因爲設計師的失誤,給的報價是廠家的發貨價格,所以價格纔會這麼低。”榮經理說,因爲合同已經簽下,他們仍按3.1萬元的價格出售。如今王女士新增的邊櫃,按照原價加進去總價早已超過3.1萬元,但因合同約束仍按3.1萬元執行。因顧客自願討回定金解除合同,他們不可能再按當初的合同銷售傢俱賣。

隨後,記者與王女士來到南明區工商局興關路分局。在介紹完情況後,該局執法人員表示,王女士雖然減少了櫥櫃,但其也增加了其它項目。而增加的項目並非國家強制定價的項目,商家也並未超過合同上約定的價格上限,其行爲並未違法,工商部門只能調解。

“如果商家扣了你的定金,或者你沒有主動要求解除合同,我們還可以介入。”執法人員說,王女士是在自願的前提下,從商家處拿回的全部定金,根據相關法規,可視爲她與商家和解。作爲行政部門,他們沒有辦法再介入。

來源:貴州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