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場訂合同還有優惠?,迎合消費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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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企業合同可以享受折扣,簽訂賣場合同只能按照原價購買,但消費者得到的後期服務和保障是一樣的。”一位產品銷售員這樣對記者說。儘管目前家居賣場透過多種途徑規範產品價格,營造理性購物氛圍,但消費心理的轉變可能要相對滯後。

個別企業的銷售人員抓住一部分消費者“熱衷講價”的心理,繞過賣場直接與消費者簽訂企業合同,而消費者在滿足“打折”需求的同時,卻很有可能無法與簽訂賣場合同的消費者享受同樣的消費權益。

簽訂企業合同享受同等待遇

記者近日來到賣場的地板(裝修效果圖)銷售專區中某品牌展廳,在看過產品後表示價格可能超出預算,該品牌銷售人員稱有兩種方式可以享受折扣優惠。第一種方式是簽訂企業合同。她向記者解釋道,賣場合同與企業合同的不同主要在於前者是由賣場、企業雙方蓋章,而企業合同只由企業一方蓋章。

記者隨後問到,如果一旦出了售後問題,賣場是否還能承擔相應責任?這名銷售人員表示,其實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就算消費者找到賣場,賣場也是讓生產企業解決,所以企業合同和賣場合同本質上並無太大差異

更改賣場合同購買資訊

隨後這名銷售人員又向記者介紹了第二種打折方式,她表示可以簽訂賣場合同,但是需要改變一下合同上的數據。她舉了個例子,某型號地板標價是每平方米100元錢,如果購買100平方米,那麼需花費共10000元。但是他們可以在合同上的“購買平方米數”一項將“100平方米”改爲“90平方米”,實際仍按100平方米地板出貨。

那麼最終的價格則變成了9000元,節省1000元錢,相當於打了九折,並且同時享受賣場和企業的雙重保障。而在其他一些地板品牌展廳,銷售人員大多表示可以這樣做。

只開收據可享優惠價格

隨後記者在燈具銷售專區又碰到了一家可以“巧妙打折”的商戶。

銷售人員向記者表示,店中有些產品可以特價優惠,折扣幅度將近五折。但是不能簽訂賣場合同,於是記者詢問是否是簽訂企業合同,銷售人員搖搖頭,表示只會籤一張收據,但是會將所購產品的基本資訊寫清楚,收據上不會加蓋任何公章。

記者表示擔心售後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該銷售人員稱如果擔心質量問題,建議簽訂賣場合同,但是“價格上就沒有這麼優惠了”。

企業:不允許簽訂企業合同

對於“更改賣場合同中的購買資訊以獲得優惠”這一做法,消費者表示從心理上總覺得原價購買不划算,儘管填寫了不實的資訊,但是既然簽了賣場合同,賣場也應該負責到底。而對於自己而言,既享受了折扣,又同樣可以獲得企業和賣場的雙重保障,看起來是件很合適的事。

記者致電了一家在賣場中遇到的“可簽訂企業合同”的地板企業,其北京區負責人明確表示,企業不允許和消費者簽訂企業合同,如果出現此類情況庫房審覈也不會透過。而對於賣場銷售人員爲何有此一說,這名負責人表示對此並不清楚,需要調查瞭解一下。

消費者態度

針對“購買家居產品時,究竟應該簽訂何種合同”這一問題,記者在上週末隨機採訪了20位正在賣場中選購產品的消費者,在瞭解了幾種合同的情況後,半數人選擇按照正規程序簽訂賣場合同,一人選擇簽訂收據,剩下的消費者均表示可以透過簽訂企業合同或更改購買資訊簽訂賣場合同,以此獲得優惠價格。

大品牌售後問題少

簽訂企業合同或更改賣場合同中購買資訊的消費者普遍認爲,如果自己購買的是知名品牌,那麼並不擔心產品的售後問題。因爲出現問題的機率很小,自己碰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況且就算真的出現問題,大品牌也不會爲了一單生意,毀壞自己的信譽度,會對售後負責到底。所以簽訂企業合同也未嘗不可,而且還有折扣可享。

賣場與企業關係緊密,售後可能缺乏公正性

有些消費者存在這樣的質疑,企業在賣場租用商鋪售賣自己的產品,可以說他們之間存在着緊密合作的關係,彼此的熟悉程度肯定高於消費者,而且對於企業來說,消費者畢竟屬於個體,在遇到問題的時候,對於賣場作爲第三方是否能夠做到真正的客觀公正存在懷疑。

簽訂賣場合同後,問題可合理解決

對於“更改賣場合同中的購買資訊以獲得優惠”這一做法,消費者表示從心理上總覺得原價購買不划算,儘管填寫了不實的資訊,但是既然簽了賣場合同,賣場也應該負責到底。而對於自己而言,既享受了折扣,又同樣可以獲得企業和賣場的雙重保障,看起來是件很合適的事。

賣場觀點

居然之家集團公司副總裁 任成

賣場作爲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第三方,處於一個完全中立並且更加專業的位置,一旦消費者購買產品出現了質量問題,賣場可以爲消費者提供更加專業的意見,避免消費者在與企業維權的過程中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消費者如果購買後遇到產品質量問題向賣場投訴,我們的工作人員會在企業、消費者、賣場三方同時在場的情況下解決問題。

如果消費者對解決方案仍不滿意,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如果法院裁定之前的做法存在問題,賣場將與企業共同承擔責任。所以,消費者不用擔心賣場有偏袒企業的做法。

藍景麗家副總經理 魏永強

賣場合同均要在工商局合同科進行備案,可以保證其正規性和公正性。企業合同在正規性和公正性上均屬未知。而簽訂收據的做法,儘管會寫明購買產品的資訊,但是沒有賣場合同嚴謹正規,很容易出現漏洞,而且不加蓋公章也無法生效。

消費者在賣場購買產品後,如果出現企業無力承擔責任或找不到企業時,賣場有義務對消費者承擔責任,視具體情況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予以補償。如果消費者並未簽訂賣場合同,那麼理論上,賣場無需對消費者承擔責任。儘管賣場可以出面幫助協調,但這時因爲缺少合同,所以賣場對企業失去了有利的約束力。而如果消費者選擇在購買產品時更改合同,那麼賣場在爲消費者解決售後問題時只能依據合同上的資訊進行。

來源: 千龍網(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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