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鎮集體土地怎麼辦理建房手續,集體土地如何建房

裝修集 人氣:1.27W

集體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稱作是勞動羣衆集體所有的土地。想要在集體土地上建房,切忌盲目,集體土地之所以是集體土地就說明並非私人所有。今日我們就來聊聊集體土地建房問題。

一、集體土地如何建房

建房之前必須徵得相關部門的同意,同時集體土地建房利弊需要了解。

1、可以辦理宅基地使用證,不能辦理房產證。因爲,農村土地使用權不能買賣和對外轉讓,且房屋登記指的是在國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被當事人採納則獲得懸賞分。

2、受土地使用權流轉限制,農村房屋僅限於在本集體內買賣或者轉讓,對於外村及城市居民與本集體成員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或者合同,不管是否實際執行,都因爲違反法律規定而從一開始就無效,故無權享受拆遷補償。如果你是本集體人員,可以放心地買,只要在房屋轉讓時與出讓方一起透過鄉鎮土地管理辦公室向區縣人民政府申請變更宅基地使用權證就可以了,如遇拆遷,也可以得到相應補償。

二、農村集鎮集體土地怎麼辦理建房手續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透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覈、市建設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市國土資源管理局申請用地,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國土資源管理局劃撥土地;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審覈報市建設局批准。

城鎮非農業戶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1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戶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條第一款第1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可見,想要在集體土地上建房,必須徵得相關部門的同意,比如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透過後,根據各流程審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