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五證是哪五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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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五證是哪五證

我們總是強調買房時一定要留意五證,如果五證不全則需警惕不要輕易收房。這買房五證是哪五證?今日就由爲你解答。

1、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土地使用者使用國有土地的法律證明,受法律保護。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它是建設單位用地的法律憑證。沒有此證就不能用地,用地單位就不能用地,房地產商的買賣這一類房子也屬非法,因此也就不能獲得房子的其他相關證件了。

房地產商首先要取得批准建設用地的檔案,但如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佔用土地的,其他批准檔案均無效。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它是有關建設工程滿足城市規劃要求的依據,是建設單位依法實施建設工程的憑證,使其能在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房地產商如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開發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設施,對有關責任人員,可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4、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它是建築施工單位符合各種施工條件、允許開工的批准檔案,是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設項目均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當各種施工條件完備時,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計劃批准的開工項目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許可證手續,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不得擅自開工。大同市建委於1996年成立了大同市建築工程交易管理核心,負責開工審批等項工作。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它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檔案。其主管機關是大同市國土房管局,證書由市國土房管局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購五證不全的房子應小心謹慎。國務院《城市房屋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時,應當向預售人出示商品預售許可證明;第23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購買者應該慎選五證不全的房屋,因爲五證不全的房子是不能出售的,所以不能購買。

購房者買到五證不全的房子應該拒絕收房。一般在購房者與賣方簽訂的協議上,會約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取得時間。如果屆時不能取得,合同上應該有明確的違約處理方法。如果對方在五證不全的情況下通知你收房,本身就不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行爲,至少開發商還不具備銷售條件,房屋也不具備驗收合格備案的手續,不具備交房條件。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拒絕收房,解約合同,並要求對方返還購房款、利息、房屋增值部分損失,依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