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土地管理法對小產權房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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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土地管理法對小產權房政策規定

在兩會召開之際,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又進入新的一輪起起伏伏。在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出臺之際,對小產權房做了哪些新的規定呢?跟着小編一起看下最新的土地管理法吧。

“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新鮮出爐的中央一號檔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墨較多。其中,宅基地制度改革被認爲最具突破性。

首先,按照國家計劃,2018年是全國範圍基本完成土地確權的截止時間。土地確權進行的同時,農村戶口取消也在同步實施。

其次,今年國家提出的二輪承包到期後延長30年,一方面是讓土地增值了,另一方面也讓土地資源變得更稀缺了,因爲很多沒分到地的人,在更長時間內,除了透過土地流轉都很難拿到土地。

簡單來說,就是2018年很可能是農村土地資源大整合的一年,確權和承包延期爲土地交易打通了障礙,而閒置土地等被浪費的資源極有可能被重點整頓。

2018土地管理法對小產權房政策規定 第2張

實際上現在對於很多已經在城市立足的農村人來說,宅基地已經是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角色。因此很多地方出臺宅基地退出政策,還是有很多人響應的。

退出宅基地的前提是自願,目前很多試點地區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一次性補償,比如有的地方500平米左右的宅基地,一次性補償費用大概爲30萬元(不同地區價格有差異);另一種是分期補償,每個月按時領錢。

不過,能自願退出宅基地的,通常都是在城市已經有了穩定住所和工作的。如果沒有穩定下來的話,最好還是不要貿然退出宅基地。

城市化帶來的“空心村”現象不僅是留下大量閒置的宅基地,還有耕地。最新的承包法修訂案已經提出,承包地閒置3年將被回收,因此耕地閒置問題農民朋友必須引起重視。

其實這個規定也是鼓勵大家把荒廢的耕地流轉出去,因爲土地流轉只是將經營權轉讓出去,但承包權還是歸農戶的,這樣不僅避免了土地荒廢,還能透過收租金賺錢。

此外,隨着承包地、宅基地的確權與清查,國家對於違章用地的整治也勢必越來越嚴格。

分析人士認爲,隨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以及農村經濟建設的需要,當前在大城市周邊的農村地區,宅基地流轉的需求較爲強烈,併成爲促使這一制度取得破局的主要原因。雖然不同領域的改革難度和進展並不相同,但樂觀者認爲,宅基地制度的破局,有可能成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