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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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土地使用權年限

目錄
1、土地使用權年限是什麼
2、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4、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1土地使用權年限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第2張

土地使用權指單位或個人依法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第3張

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

1.實質

土地使用權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約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年期的長短,直接影響可利用土地並獲相應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確定以後,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價格也會因此提高。因此,透過土地使用權年期修正,可以消除由於使用期限不同所造成的價格上的差別。

2.修正方法

(1)計算使用年期修正係數,年期修正係數按下式計算:

K=1-1/(1+r)m /[1-1/(1+r)n]

式中:K——將比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係數;

r——土地還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權年期;

n——比較案例的使用權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係數對交易案例地價進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後地價=比較案例價格×K

案例3:若選擇的比較案例成交地價每平方米爲500元,對應使用權年期爲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讓年期爲20年,該市土地還原率爲8%,則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後的地價=500×1-1/(1+8%)20/[1-1/(1+8%)30]=436.06元/m

3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第4張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業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爲土地使用權證上的土地使用期限減去該土地已經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後可以申請續期。

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4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土地使用權年限規定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 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 第5張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爲準。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爲5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公益事業性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臺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而《物權法》出臺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準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範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爲,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