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扣除≠單身稅!個稅起徵點可能上調,個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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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於日前結束,收到相關意見超過13萬條。在各方意見中,個稅起徵點調整、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專項附加扣除等特點問題備受矚目。

上調起徵點呼聲高

個稅起徵點的調整歷來都是百姓最爲關注的焦點。根據草案,起徵點擬從現行個稅法規定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萬元/年)。

在草案一審過程中,全國人大常委會部分委員建議將起徵點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有不少上班族也認爲,5000元每月的個稅起徵點偏低,應該適度提高。但也有部分專家表示,考慮到低檔稅率範圍擴大和新增專項附加扣除帶來的減稅效果,5000元每月的起徵點標準是合適的。

中國1980年出臺個稅法時,制定了每月800元的起徵點,此後在2006年、2008年、2011年經歷了三次上調,依次上調至每月1600元、每月2000元、每月3500元。近年來,隨着百姓收入和消費水平的提高,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事實上,雖然草案建議起徵點爲5000元每月,但也並非沒有可能變動。2011年個稅草案起初建議起徵點提高至3000元,經過聽取各方意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將起徵點提高至3500元。

稅制改革體現進步

除提高起徵點外,草案還提出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4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在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張斌看來,這是本次修法的最大亮點。

現行個稅法採用的是分類徵稅方式,將應稅所得分爲11類,實行不同徵稅辦法。“而綜合徵收是把一部分應稅所得綜合在一起,根據總收入情況適用統一的超額累進稅率來徵稅。對於有多項勞動所得的人來說,透過這次改革,稅負就會增加。與分類徵收相比,綜合徵收更有利於實現量能納稅,更好地促進社會公平。”張斌告訴記者。

張斌表示,綜合稅制一直是中國個稅的明確改革方向,如今個稅改革終於邁出了從分類稅制向綜合稅制過渡的關鍵性一步。但張斌也坦言,目前圍繞個稅改革還存在一些爭論,需要在釐清背後原因的基礎上努力尋求最大共識。

“比如,資本所得項目是否要納入綜合所得範圍適用超額累進稅率?面對國際稅收競爭,中國最高邊際稅率是否要下調?這些爭論的背後是對公平和效率重要性認識的差異。”張斌說。

專項扣除不是“單身稅”

現實生活中,除了基本生活成本,不同的家庭和個人面臨着不同的成本支出。爲了更有針對性地減輕負擔,本次修法還首次設立了專項附加扣除。

草案在提高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明確現行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繼續執行的同時,增加規定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與人民羣衆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

張斌表示,此次增加的專項附加扣除考慮了個人負擔的差異性,更符合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有利於稅制公平,是非常顯著的稅制優化措施。

但也有不少網友將專項附加扣除解讀爲“單身稅”,理由是單身人士不存在子女教育等支出,將會比已婚人士納稅更多。

對於這一說法,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對於養育子女的家庭,因爲負擔重,適當給予扣除是合理的。但除此之外的一些其他專項附加項目並不區分單身還是已婚已育,如繼續教育支出、大病支出、住房貸款、租房租金等項目,是每個納稅人都可能享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