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講述房產稅徵收範圍

裝修集 人氣:1.15W

從16年年底開始,全國開始着手調控房價,房產稅的徵收成爲很重要的一環。在目前的房地產政策下,房地產徵收的範圍是怎麼樣的呢?會有哪些變化嗎?

日前,國務院出臺《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出臺實施,其中明確提到“支援各地區在房地產稅、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新”,引起全國人民的關注與熱議。

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確定了房地產市場向着打擊投機、防止熱炒的方向推進。曾經被認爲是降低房價的“利器”房地產產稅再次進入人們的視野。

據瞭解,未來的房地產稅主體稅種由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而成。收稅標準將參照世界通行做法,估算價值100萬的房產可能會每年增加約5000元稅負。有關房產稅,實際早在2011年就開始在上海和重慶兩地試點。在上海試點時,新購且屬於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按人均計算,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進行房產稅徵收。比如一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的住房面積共計180平方米,剛好人均60平方米,現又新購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總價100萬,那麼其一年應繳房產稅4200元左右。

“房地產稅”比“房產稅”多了一個“地”字,也就意味着未來的持有稅,徵收對象不但是房屋價值,而且還將包括房屋下面的土地價值,應該是房地產稅收體系的綜合改革。房地產稅徵收如何做到公平合理,稅收怎麼使用,是否用於教育、醫療、環境等民生領域,老百姓非常關切,這也將對政府治理現代化、法治化起到促進作用。

房產稅的特點:

1、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房產稅徵收範圍:

房產稅的徵收範圍稱房產稅“課稅範圍”,具體指開徵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房產稅徵收標準:

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稅依據爲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從價計徵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爲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稅率爲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稅率爲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爲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爲:

(1)以房產原值爲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國早在一九八六年就頒佈了與房產稅相關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該條例詳細地規定了什麼時候徵房產稅、向誰徵房產稅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