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稅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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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產稅最新政策

如今的北京樓市,需不需要徵收房產稅呢?如果一旦開始徵收房產稅,那麼對北京的購房者、開發商、北京的普通百姓,他們各自都會出現哪些影響呢?

房地產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即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係的稅都屬於房地產稅,包括房地產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契稅、印花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等。房地產稅的範疇包含房產稅。房產稅主要針對企業擁有的,用於自住或出租等經營用途的房屋,目前不針對個人住宅。

樓市炒房堪稱危害之最。想穩定房價、限制房產投機,房產稅則成了必要和及時雨。從經濟理論來講,實施房產稅可以提高投機者炒房的成本,降低其收益預期,從而減少投機需求,透過市場供求關係達到降低房價的目的。在徵收房產稅情況下,炒房成本極高,風險極大。這樣或許不能完全避免炒房投機的存在,但是相信大多數就得望而卻步了。既懲罰了擁有多套房的炒房者,也阻止了想進入炒房的人。

一定會有人忽悠普通購房者,說如果徵稅人家有錢的纔不怕呢,怕的是你窮人。就別拿這個嚇唬人了,其實不是我們仇富,但是總有人歧視窮人,或者拿窮人來做要挾,掩飾自己的害怕和緊張,不覺得無恥嗎?如果房產稅真的來了,也不可能欺負真正的剛需。所以,拿這個嚇唬人真的不用怕。可能他們還會說,別以爲今天不收一套房的,未來就一定不收。你想多了,如果未來透過房產稅解決了房產的問題,買房也不是那麼難,即使徵稅也沒什麼啊。未來買不起房的一定會有解決居住的辦法。

北京房產稅最新政策 第2張

原《北京市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細則》(京政發 1986 165號)(以下簡稱《施行細則》)中對企事業單位自用或出租房產一律按照房產餘值徵稅的規定廢止。按照《房地產暫行條例》及《通知》規定以房產餘值作爲計稅依據的,房產稅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爲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除法定免納房產稅的情況外,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由稅務機關覈實情況、提出意見並報市政府批准後,減徵或免徵房產稅。房產稅全年稅額分兩次繳納,納稅期限爲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對徵收標準: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爲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爲0.4%。

關於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徵稅的面積(建築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覈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例子:一居民家庭3人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現新購123平米,單價21500元計算方式:105+123-180=48平;48*21500*70%*0.6%=4334.4元申報辦理。

房產稅不管你擋着還是怎麼着,這是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當然還有好多問題需要解決掉,就是土地出讓金和產權年限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