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完全的房屋權,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而商品房兩者俱有;商品房的質量通常比安置房更好;安置房的交易風險比商品房更大。兩者區別具體如下:
1、產權問題
安置房和商品房在產權上有明顯區別,安置房又可以稱爲不完全產權房,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權,但並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而商品房兩者俱有,有完全的房屋權和土地使用權。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商品房的是出讓,這也意味着前者是沒有繳納出讓金的,後者是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的。
2、質量問題
商品房的質量通常比安置房更好,安置房爲了降低成本,利潤受到限制,有些建築單位會存在偷工減料的現象,俗稱豆腐渣工程。
3、交易風險
安置房的交易風險比商品房更大,安置房的買賣很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並會加以規範。如果該房屋不能上市出售,不能轉讓,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也就無法進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