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裝修集 人氣:1.77W

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

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一)具有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5年以上;

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二)未購買政策性住房的無房戶或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2平方米;

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三)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低於統計部門公佈的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4倍以下。

經濟適用住房優先出售給符合前款條件的無房戶、危房戶、烈軍屬,並劃出一定比例安排給符合中心市區安置條件的現役軍隊人員。

經濟適用住房預售前,建設單位應按規定辦理預售許可證。銷售單位應將經批准的項目名稱、價格、數量等相關資訊在當地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上進行爲期一週的公示。

羣衆購買經濟適用房要經過申請、審查、公示和辦理手續四個程序。

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程序一:申請

市民在申購經濟適用住房時要按規定要求填寫申請表,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審批表;2戶口簿、身份證;4住房情況證明;5結婚證及計生證明;6技術職稱證書、聘用書或行政職務任命書。

泉州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程序二:審查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區級的經濟適用住房申購人可向單位或所在的社區提出申請,由區房委辦對區屬單位幹部職工、城鎮居民的申購資格進行審查,報市房委辦備案;市直單位幹部職工申購資格經主管部門初審後,報市房委辦進行復審。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協同做好申購人年收入和住房情況的審查工作。